第二十四章 凤侣
胭脂这才舒了口气。
我的小姐啊,我不似妳这般有慧根,我一旦爱上便无法忘怀。
这辈子既已心繫小姐,即便小姐于我无情,我也绝不会再爱上其他人。
公主有将军悉心照料,丹青和丹墨难得閒着无事,坐在厢房中嗑着瓜子。
丹青:「妳说说,这段日子,咱们可是经历了不少事。」
「咱们只是看着她们经历,再说了也没特别可怕。」丹墨淡定喝了口茶:「天下哪有夫妻不圆房的?」
「妳也挺可怕的,」丹青瞥了她一眼:「话说,妳那春宫到底哪弄来的?」
「上次不说了吗?集市上那家铺子。」
「妳去那不彆扭嘛?」丹青虽然没亲眼看过春宫,但想像中的样子总令她起一身鸡皮疙瘩。
「做宫女的,脸皮得厚!」丹墨语重心长。
丹青差点给瓜子噎着了。
「我还打算之后也给胭脂买一本去,不过前提是她得有那机会。」
丹青顺了顺气,感嘆道:「她倒是挺勇敢,这是一条不归路呢。」
和主子的爱情不太会有终点,因为连都很难找着。
钦佩她的同时,也替她感到不值。
丹墨:「我倒是觉着,她能有办法把这条路走出万丈光芒。」特别是她俩现在在侯府朝夕相处,机会可大了。
丹青好奇道:「妳说这跟女人在一起,到底是个什么滋味?」
丹墨扳着指头:「不用生孩子,又有个能知冷知热的,反正比嫁给男人好太多了。」若让她不必出府嫁人,那她就找个侍女相濡以沫,也不错。
丹青开玩笑地挑眉:「那要不……咱们俩也凑合过看看?」
丹墨不轻不重给了她一拳:「做梦去吧,谁想和妳过日子?」
丹青吃痛,嘟囔道:「我也只是说说罢了,妳以为我就很稀罕跟妳过啊?!」
丹墨翻了个白眼:「喝妳的茶,否则我不介意再揍妳一顿。」
丹青学着她的样子又说了一次,看到她将手举起,这才乖巧闭上了嘴。
她反覆思索着丹墨方才说的。
『比男人好太多了。』
也对,世间男人大多是凉薄的,朝三暮四,的确不值得。
于是乎,丹青得出了一个结论。
——或许找个女人相知相惜,做一对凤侣,也是个不错的选择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