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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2节

 

而县令的判决,从律法上来说,他居然没错!这是多么荒唐的事情。

此后,程灵在给萧蛮的密信中书写了对此事的愤慨,又单独另上了一封奏折回京。

她洋洋洒洒,上陈万言,既讨论了“亲亲相隐”的不合理,更明确提出了:父母杀子女,祖辈杀孙辈,应当与杀他人同罪!

这封奏折其实是与儒家文化背道而驰的,儒家文化的核心在于三纲五常,孝治天下。

其中父权与君权被抬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,正所谓君君臣臣,父父子子,君为臣纲,父为子纲……而倘若有朝一日,子孙辈可以反抗长辈,可以“不孝”,那么臣子是不是就可以反抗君王,可以不忠?

这是个大雷,是座火山,是不可触碰的红线,普通无名之人触碰,首先反伤自己,而武安侯程灵触碰,则瞬间点燃了火山。

一石激起千层浪!

接下来,熹和二年,就在程灵与众多“卫道士”的斗争中度过了。

当然,程灵并不是孤军奋战。

她有萧蛮做最强后盾,照理说,萧蛮作为皇帝,才最该维护这一套君君臣臣、父父子子的纲常逻辑,可他却敢于站出来,站在程灵身边,一起与世俗做挑战。

这一年,无数的名士下场,各种精彩文章满天下乱飞,各种观点被表达出来。

既有斗争,便有成长。

战争与天灾造成的创伤,都似乎是在这种文化的繁盛面前被抚平了。

后来,程灵抓住了一个重点。

君为臣纲不可撼动:这是必然的,她总不能去挖萧蛮的墙角。

那么咱们就抓住另一个重点:必须立法,规定父母杀子女,祖辈杀孙辈,亦视同为杀人罪!

天子治国,真的是只能依靠儒家吗?

不,咱们要依法治国!

从这时起,程灵就又多了许多盟友。

法家的名士们激动了,多少年来被儒家压制,连立法都要考虑儒家那一套,又是“亲亲相隐“,又是”刑不上大夫”,左一层枷锁,右一层枷锁,如此一来,究竟是儒法,还是法儒?

打破儒家封锁的机会就在眼前,就从这一桩“杀婴案”开始!

从这一天起,法理终将打破礼法。

熹和二年冬,新律颁布。

新律诏书颁布的当日,程灵一收到公文,就立即命人前往杀婴案发生的那家,锁拿了当时参与溺死女婴案的所有人。

主犯死刑,从犯流放!

杀人偿命,天经地义,又岂能因为受害者是一名尚且不能说话的婴孩便轻判,甚至是不判?

受害者是婴孩,更应该受到怜悯与爱护才是。

这一桩横跨了一年之久,牵动了天下读书人的心,甚至引动了儒法之争的杀婴案,终于以此重叛而宣告了结案。

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。

这吃人的礼教不给公道,那就让法理的光芒拨开青天!

此案判结,熹和二年的冬天也就这样过去了。余波震荡且不多提,毕竟儒法之争,它不是一时之争,而是长久的抗辩。

熹和三年到来,这个时候,萧蛮给程灵的密信内容又有了变化。

除了日常琐事和吐槽大臣以外,他居然开始暗戳戳地给程灵写情书!

诸如:“天有日月,吾有卿卿。日月常相伴,而卿卿难得见。”

又或者是:“昔年柳桥一别,风雪已渡三载。柳枝又发新芽,春风正好,君可缓缓归矣。”

呃,这可怎么招架?

萧蛮又十分委屈地在信里倾诉:“三年孝期将至,吾又被催婚了。颇有许多女子不知脸丑,徒然称美,自作多情坏我清净。岂不知在我眼中,别君之外,世上皆丑怪!”

“吾一再拒绝,不堪其扰。卿卿若有妙计,还请救吾!”

程灵:……唉。

还能怎么办?当然是回京去救他了!

蓬莱池边,萧蛮伸出手,程灵便与他相牵。

池中的锦鲤又哗啦啦跃起,其中一条特别有劲,啪嗒一下竟是跃过了水岸,拍着尾巴落在萧蛮与程灵身前。

程灵回想着萧蛮在信中的一些言语,便在此时,倏然一笑。

一笑百花皆开,春风又度。

萧蛮大喜,连忙命人捡起地上那条锦鲤,好生养活,又叫人定做了一块金牌给这锦鲤挂上,赐名鸳盟。

后来,有人见到陛下与武安侯牵起了手,游走在蓬莱池边。

见过的人迷迷糊糊,浑浑噩噩,只觉得自己是疯了。

直到几日后,陛下在朝堂上宣布,要与武安侯成婚,武安侯加封武安王,又为帝后,双爵并称,二圣临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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