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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5章

 

所以,就让它做阿角无尽的生命中一段雨露,一捧湖水、一场落日。做一朵璀璨的烟火,熄灭后随风而去,定格成美好的记忆陪伴白麋鹿。

王的顾虑不无道理。

阿角错开时间,不断更换落脚点,不引起人类疑心的前提是,它的外表没有显著特征,白色麋鹿罕见但不算稀奇。

但一只额头有疤不会变老的麋鹿绝对会在人类社会中引发轰动。

“咦,王你怎么知道阿角能活很长时间的?”陆余发现另一个问题,一只普通麋鹿最长的寿命是35岁左右,总不能是王亲眼见证过吧。

阿角掀起嘴皮试图吹口哨,一副做了错事欲盖弥彰的模样:“是我跟王说的,哎呀,当时就是脑子一热,被小雄性拿崇拜的眼神看的感觉太好了。”

我信你个鬼,你肯定是馋人家王,想拐跑那只天真无邪的麋鹿。

陆余脑中忽然浮现之前森乌有意无意展示捕猎本领的画面。

它斜睨一眼森乌,你这家伙,被喵拿崇拜的眼神看是不是很爽!

森乌毛绒绒的脸上没有表情,但那双荡漾起笑意的眼睛暴露了它的真实情绪。

有什么不敢承认?它就是喜欢看乖崽眼里有星星的样子。

确实是小雄性,那时它刚满三岁。

王抬头望向科研区的方向,顺着话题继续说道:“一开始我其实不相信,但有个人类给我看了他们家族的相册,里面全都是阿角的照片。”

人类需要某些特征来分辨两只同种类的动物,比如同样是狸花猫,如果体型相似花纹相似,人类无法第一眼就发现不同。

但动物不一样,分辨出同伴对它们而言就如同喝水一般。王只一眼就知道照片上的是阿角,而不是其它白色的麋鹿。

“我不认识人类那些歪歪扭扭的图案,也听不懂他们说什么。但我认得新旧,那些叫照片的东西散发的气味就不一样,来自不同的时间。”

阿角大度地喷了个响鼻:“理解,我曾经也不相信我能活这么长。不过那个人类真有毅力,这都多少代子孙了,还守在这里呢。”

这说起来是一个年代久远的故事啦。

某个日子,白麋鹿回到深山老林丢掉碍事的花串,然后选好一个没探索过的方向,兴高采烈往山下走。

食物资源匮乏的年代,靠山吃山,能养家糊口但潜在的风险也很大。偶尔会有年轻的猎人误入深林禁区,不幸的话小命就此交代,鹿家先祖鹿成丰就是一个倒霉的猎人。

山林最好的资源都被当地的恶霸控制,村民想要进山打猎,不仅先要交一笔钱,还要把得来的猎物拿出一半上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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