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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9节

 

明卉扬起眉毛,她的运气有点太好了吧。

其实这附近能进去坐坐的地方,不是只有这家茶馆,这旁边还有两家小饭馆,这会儿是中午,饭馆里的人,肯定比茶馆的要多。

明卉之所以会选择这里,便是因为她看到了这对祖孙,以及那两个书生。

她看到他们前后脚进了这家茶馆,于是花婆婆便带上她那个永远吃不饱的小孙女也走了进来。

她之所以相中这四个人,是因为这四个人里,至少三个是易容的。

最明显的就是那位老爷爷!

妈蛋,这是欺负京城人民没有见识吗?

看你脸上那能夹死苍蝇的皱纹,再看你抓着孙子胳膊的那双年轻人的爪子,你这叫易容吗?

再看那两个书生,年长的那个,直接戴张人皮面具,别问花婆婆是怎么知道的,花婆婆说了,我若是连人皮面具都看不出来,两辈子就白活了。

再看年轻的那个,耳朵后面和脸就不是一个颜色,连朵朵都能看出来的破绽,花婆婆还能不知道?

想当年,朵朵在商家胡同,就是因为看出这个,才让小鱼逃过一劫的。

也是因为那次之后,花婆婆有了一个好习惯,看人一定要看看耳朵后面,结果她发现有很多人洗脸不洗那里,脏得很。

他还活着吗?

从王管家的表现便能猜到,他非常爱吃这家铺子的烧饼,他还是这里的常客。

他来的时候,带来了西市的酱肉。

显然,西市的酱肉也是他爱吃的东西。

做为顺天府尹府中的管家,他平时应该很忙,但是同样,想要打听他的行踪也并不难。

那四个人,应是一路跟踪,看到他在西市买酱肉,便猜到他的午饭,肯定会来这家铺子。

因为对于王管家而言,酱肉配烧饼,是绝配。

王管家是出来办事的,他在西市买完酱肉,又去办了一点其他的事,而那四个人,则抢在他前面来了这家铺子。

因此,王管家走进铺子时,那四个人已经在这里了,王管家的脑子转得再快,也想不到那四个人其实是跟着他来的。

明卉仔细回想王管家说过的话,他说的那些话里,最有价值的,就是他说还有其他孩子也丢了。

丢的孩子里面,不仅有达官显贵的,还有寻常人家的。

而明卉有个直觉,王管家口中寻常人家的孩子,并非孟新海,也不是大孩子,而是那些小婴儿。

王管家话一出口,便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,他及时转换话题。

但是那四个人显然并不满足,所以王管家前脚出门,他们后脚便跟上了。

明卉……她当然也跟上了。

花婆婆和她那个永远吃不饱的小孙女,走出了小茶馆,还好,王管家走得不快,那四个人当然要比他走得更慢。

明卉一眼便看到了他们。

朵朵眼神好,对花婆婆说道:“那个吃酱肉的管家,是往书院的方向走的。”

明卉其实对这一带并不熟悉,树人书院虽然出名,可明卉没事也不会来书院。

反倒是朵朵,闲着没事就和小鱼出来逛街,这两个小丫头的逛街,其实就是吃,从街头吃到街尾。

而这里紧挨着书院,有学生的地方,生意最好的不是笔墨纸砚,而是吃食,各式各样便宜却又好吃的吃食。

这条街上,好吃的不仅有烧饼,还有很多各地的小吃,毕竟,在树人书院读书的学生,不仅有京城的,还有其他地方的。

比如前面不远,就有一家卖驴肉火烧的,改良版的驴肉火烧,和保定的不一样,改良成京城人民也爱吃的口味了。

花婆婆带着朵朵,买了两个驴肉火烧,她只咬了一口,就吃不进去了。

这是驴肉吗?

谁说这是驴肉,她就和谁急!

朵朵见她不吃了,担心她会把只咬过一口的驴肉火烧扔掉,连忙抢过来:“我吃我吃,骡子肉一样好吃。”

“啥?你说这是骡子肉?为啥不吃爹,改吃儿子?”花婆婆一脸震惊。

朵朵振振有辞:“因为骡子比驴大啊,肉也比驴的肉要多,京城里的驴肉火烧驴肉锅子驴肉汤,用的都是骡子肉,我去看过啦。”

明卉的嘴角抽了抽,她发誓,出了保定府,以后她只在河间吃驴肉。

不过,她一边和朵朵说着驴肉和骡子肉,眼睛却一直看着前面那几人。

王管家带着小厮,走进了树人书院。

不过,这两人进去之后,很快又从里面出来,只是他们出来的时候,身边多了一个少年。

少年身上也穿着蓝布袍子,显然就是书院里的学生。

只不过这少年虽然衣着朴素,但通身的气派,头上插着羊脂玉的簪子,腰间也挂着一枚羊脂玉的玉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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