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7节
明卉停下脚步,宋隆翻身下马,快步走过去,冲着明卉抱抱拳,转身看向王太监。
“王公公,此马可是霞光?”
刚刚看到明卉带着霞光掉头就走,王太监有些发懵,这会儿听到宋隆问他,他才反应过来:“是霞光,就是霞光,哎哟,老奴的霞光啊,你可受苦了。”
说着,还掏出小手绢抹起了眼泪,那兰花指翘得高高的,明卉想拿香头子戳他。
“王公公可确定?”宋隆又问。
“确定,确定,除了霞光,没谁咬过老奴,错不了!”王太监又哭了,他的霞光啊,有情有义,还记得他,喜欢得都咬他了。
宋隆颔首,又看向同来的另一名太监,那位的身份远比喂马的王太监要高得多,他姓劳,是司礼监正四品大太监!
“劳公公,您看呢?”
劳太监微微一笑:“咱家也见过霞光,这匹马虽说与霞光在毛色上有所差异,但身型和脾气却和霞光一般无二,王公公既然也说是,想来便是了。”
宋隆再次颔首,他向明卉郑重一礼:“这位娘子,可否回答本官几个问题?”
“大人请讲。”明卉朗声说道。
“其一,暗榜悬赏的汗血宝马乃是红色,此马为黑色,娘子如何解释?”
“小女子家里也有懂马之人,他们看过后,一致认为,此马曾经被人染色,为此,小女子将马毛全部剃除,新长出来的毛便是红色,那位王公公想来已经看出来了,大人若是不信,可以问他。”
留不住的孩子
听到明卉提到自己,王太监老大不乐意地说道:“是了是了,不是病,就是被染色了,也不知是哪个丧天良的,把红霞一般的霞光染成了黑色。”
宋隆笑了笑,继续问道:“其二,此马失踪之后,无数人花费精力寻找,都不得其踪,请问娘子,又是从何处寻得?
明卉微笑:“先是从白灰山附近的一个郎中那里得知,他近期曾经接收过一位被马踢伤的伤患,且,被此马踢伤的人不止他一人,我们多方查找,最后得知,此马在意外受伤后,被人捡去,卖给了一位姓黄的财主,此马在黄财主家里任性妄为,伤人伤马,但黄财主对它好生侍候,我们去后,见此马实为黑色,但我这丫头是爱马之人,与此马甚是投缘,于是我便将此马买下,带回家中照顾,请家里懂马的人看了,得知它是被染色的,方才确认,它便是我要寻找的汗血宝马。”
这番叙述里没有坏人,就连那五兄弟合力将马打伤,也变成了意外受伤,而那位黄财主,明卉更是为他美言了几句,人家确实对这个马祖宗很好啊,好吃好喝供着它,还能咋地?
围绕着这匹马,已经死了太多人,流了太多血,它只是一匹不会说话的马,明卉不想让它再背负更多。
可是王太监却又嚷嚷起来:“受伤?霞光受伤了?谁伤的它?乱杖打死!”
明卉白他一眼:“它自己走路绊一下摔一跤不行吗?你怎么没有提前躺在地上给它垫脚,你是不是也该乱杖打死?”
王太监刚要说话,就见劳公公冰箭似的目光向他射了过来,王太监打个哆嗦,终于闭上了嘴巴。
宋隆点点头,他对明卉给出的这番经过非常满意,没人有责任,无人要背锅,这当中提及的人,要么是霞光的受害者,要么是霞光的恩人。
宋隆出身勋贵,又在金吾卫多年,常年与宫里人打交道,他一听就知道,这事情哪有这么简单。
白灰山距离顺义良牧署不过二三十里,真若是这么容易就能找到,飞鱼卫早就把马找回来了,也不用皇帝在暗市上悬赏了。
也不知这是哪家的官卷,会办事,会说话。
啥叫会办事?
不给别人找麻烦,也不给自家找麻烦,这就是会办事。
宋隆看向劳太监:“劳公公,您看呢?”
劳公公嗯了一声,他出门时虽然没有得到皇帝的叮嘱,但是看到宋隆这态度也能猜到几分,对跟在身后的几名小内侍说道:“抬过来吧。”
明卉的眼睛攸的亮了起来,要用抬的?早知道就带上朵朵一起来了。
没办法啊,只能怪她没有见识,活了两辈子,也没有见过一千两黄金是啥样的。
一口箱子被抬到明卉面前,箱子打开,闪闪金光差点亮瞎明卉的眼,这金子,好新啊!
明卉的脑子里忽然有什么飘了过去,她想抓,却没有抓住。
算了,回头再想,现在她的眼里,除了金子,还是金子!
“娘子验一下,这是黄金千两,悬赏暗红,说话算数,童叟无欺。”
明卉不用挨个去数,她知道既然已经给了,那肯定不会有错,当皇帝的,要么全给,要么一两也不给,缺斤少两的事,皇帝不会去做。
“不用验,信得过!”
明卉潇洒地合上箱盖,对小慧说道:“把飒飒给他们吧。”
小慧虽然单纯,可这个时候也明白了。
“官爷哥哥,你把飒飒给卖了?”小孩可怜巴巴。
明卉柔声说道:“飒飒不是无主之马,它也是有主人的,就像阿呆和大宝一样,它们有主人,飒飒也有,现在它的主人要找它回去,这些钱,是主人感激我们帮他找回飒飒的,不是卖。前阵子飒飒丢了,它的主人很伤心,也很着急,你忍心看到飒飒不能和主人团聚吗?”
小慧摇头,她不忍心。
她恋恋不舍地把缰绳递给了小跑着过来的王太监,可是飒飒梗着脖子,不肯走,眼看又要咬人了,小慧连忙抱住飒飒的脑袋,在它耳边说了几句,飒飒的情绪稍微缓和,但还是摆明了不高兴。
宋隆冷眼旁观,忽然说道:“娘子,这位小姑娘是贵府何人?”
明卉心中暗喜:“她是孤儿,暂居小妇人家中,只因天赋异禀,能与马沟通,小妇人便让她来照顾飒飒,不,霞光。”
宋隆颔首:“本官有个不情之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