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节
游萧自然不会去买些普通货色,他让平小红送来了自己收藏的最不起眼的一把宝刀,这刀的刀鞘看起来平平无奇,甚至连花纹都没有,刀身呈灰色,看不出锋利,但实际上削铁如泥,非常好用。
这把刀的刀铭就叫“无锋”,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神兵,曾经消失多年,后来被他千辛万苦寻到,从此收为己用。
回来之后,游萧跟苗笙说这把刀只值一两银子,把剩余的九两还给对方。
“这么便宜?”苗笙好奇道,“会不会不好用?万一打着打着劈了、断了该怎么办?”
游萧笑道:“应当不至于,希望公子路上平安,根本用不着这把刀。”
“还挺会说话的。”苗笙勾了勾唇角,好奇道,“拿给我看看。”
身为下人,不能拒绝主子,游萧迟疑片刻,把无锋放在了桌上,叮嘱道:“刀口锋利,公子小心。”
苗笙想,只值一两银子的刀,刀口能有多锋利,他才不想被自己的小厮看不起,一手拿起这把刀,掂了掂觉得挺沉,握住刀把,“唰”地一声将刀抽了出来。
游萧看着他,就像看着小孩玩剪刀,心里直哆嗦。
苗笙没有注意到他的目光,端详着黯淡无光的刀刃,微微皱眉:“你是不是上当了,这刀也太钝了吧。”
一边说着,一边伸手轻轻在那刃上抚了一下。
游萧:“……”
下一刻,苗笙眼睁睁地看见自己的手指尖被豁了个大口子,鲜血一下子涌了出来,这刀快得他根本还没来得及感觉到疼。
再下一刻,他的手指就被含进了一个湿热的口腔里。
来自他的贴心小厮姜阿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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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笙:什么白月光,老子是七彩的!
游萧:笙儿什么颜色的我都喜欢,最爱黄的,还有粉的,红的……
十六 扒马
游萧可能机关算尽,但也算不到现在的苗笙性格是这样的。
十年前这人对什么都不感兴趣,每天活得都不开心,像是每一刻都想要去寻死似的,他是真没想到,失去了记忆的笙儿居然好奇心这么大。
说来也合理,毕竟什么都忘了,整个世界对他而言都是新奇而陌生的,令人难免好奇,只是好奇到这个地步着实有些……过分可爱了。
方才不得已把刀给出去,游萧便悬着一颗心盯着苗笙那双修长漂亮的手。
这双能弹出天籁之音的手,在大杀器旁边流连,搞得他也不敢伸手阻止,生怕自己不小心,害得对方碰着刀刃。
谁能想到这人会伸手指主动去摸呢!
看到白皙指尖冒出豆大的血珠,游萧都心疼坏了,想都没想,一手夺过无锋,一手抓住苗笙那受了伤的手指,当即便送进了嘴里吮吸。
苗笙:“……”
对上姜阿宝关怀备至的眼神,他无端觉得非常熟悉,心脏不受控制地哆嗦了一下,不知道是因为那触感,还是因为别的什么。
这个感觉很复杂,很难解释。
所幸游萧反应快,立刻松开了他,努力找回姜阿宝的状态,假装紧张:“公、公子,手指破了,唾沫可以、可以——”
“我知道,不必多说。”苗笙觉得耳根发烫,指了指衣柜,“包袱里有伤药,拿来给我包扎一下。”
游萧赶紧把无锋收回刀鞘里,快步跑过去找出了装着药的小包袱。
给苗笙的那些行李都是他准备的,里边各种常用药膏、药粉一应俱全,都是最顶级的,瓶子上全都贴了醒目的标签,就怕对方用错。
他拿着“止血粉”那一瓶和一卷白布条跑过来,小心翼翼地给苗笙上药。
锋利的兵器有一点好,就是创口干净利落,利于愈合。
“看不出来这刀竟然这么快,这一两银子确实值了。”苗笙为了缓解尴尬,开始絮絮叨叨,“但你功夫行不行啊?可别没伤着别人,倒把自己给划伤了。”
“怎么会,我又不会用手去碰刀刃。”
苗笙:“……”
呵,贴心小厮,阴阳怪气起来也挺在行哈!
出了“含手指”那事,他有一阵子都避免去跟姜阿宝对视,伸着手随对方包扎,直到听见“好了”两字,才把目光落在自己的食指上,然后就哽住了。
一点小口子,用得着用上一卷布吗?!
把手指包得有擀面杖那么粗,丑到伤眼!
游萧看着他盯着手指郁闷得额角抽搐的样子,心里又气又乐,还要装作可怜巴巴地认错:“抱歉公子,小的粗手粗脚包不好,只能先这样,刚上好药最好别拆,明天小的一定替您仔细包过。”
苗笙望着少年担惊受怕的表情,无奈地叹口气,挥挥手:“先这样吧,别担心,我倒不至于为这个生气。”他望了望窗外,眼珠一转,“你说你刀法还不错是吧?不如咱们去花园里,你耍几招给我看看。”
游萧犹豫了一下:“还是别了,刀剑杀气太重,唯恐冲撞了公子。”
“我躲远些不就行了?”苗笙显得兴致很高,“晚上闲来无事,打发打发时间也好。我看看你的功夫,对你多些了解,心里也踏实些。这么藏着掖着,莫非阿宝你还想藏锋?”
身为神出鬼没的唤笙楼主,很少有人见过游萧的功夫,但是现在作为“姜阿宝”,他只能说:“小的不敢,就按公子的意思办吧。”
于是他拿起无锋,一手扶着苗笙站起来,主仆俩慢悠悠地下了楼,溜达到了这客栈的后花园里。
这家客栈不小,估计平时也会常常招待贵客,才修了这样一个不大不小的庭院供人散步,但也只有住天字号上房的客人才能被允许来这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