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9节
“嗯?高兴?”
沈之珩已然闭上了双眼,声音越来越微弱,几乎到了不可听闻的地步:“嗯,一切都很好,他们好像也很喜欢你……”
厌泽松开了手掌,见到他宁静安稳的睡颜,心里也感到了一阵久违的宁静,直到一阵不和谐的铃声传来。
是脚下的那盒粉色袋子中传出的声音。
厌泽没有任何动作,手中银光一闪,那手机就已经传送到了他的掌心。
铃声仍在不知死活地跳跃着,沈之珩的眉心轻轻地皱起,似乎快要被这不合时宜的铃声惊醒。
厌泽有一万种方法破坏手中这部弱小的机器,但这是沈之珩送给自己的礼物,是千万不能破坏的。
他随手按下了密码,手机铃声戛然而止,解锁的页面也随之跳出。
厌泽挑起了眉毛,才发觉自己是拿错了手机。
或者说,是沈之珩没有注意,将自己的手机跟他的手机记错了位置,不小心将自己的手机丢进了粉色的盒子之中。
深知社交原则的厌泽明白,没有经过他人的允许就翻查手机是不合适的行为。
但手机上探出的搜索记录,不得不引起他的注意。
狗狗的社会化训练过程
家里的狗狗第一次出远门,如何不应激?
应激了怎么办?狗狗会不会不理我?
if番外·魔王娶亲1
天泉村是一个坐落于深山之中的不知名小村落,这里人迹罕至,千百年来与世隔绝。
所有的村民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这宁静的村庄之中,邻里之间的关系也是十分融洽,十里八乡经常是你来我往,互帮互助。
然而在这般其乐融融的氛围之中,总有一个突兀的异类。
“嘿,你看那个小煞星,又来卖草药了。”
“嘘,小声点,小心给那个小煞星听到,到时候老天爷也要你倒霉!”
“对对对,我们走。”
村民的话一字不落地落在了厌泽耳中,他早就对村民间的闲言碎语充耳不闻,只是机械性地放下自己的背篓,铺上一块洗得白发的蓝布,从背篓里取出自己辛辛苦苦采摘的草药。
天泉村的坐落于群山峻岭之间,云雾缭绕处总会生长一些奇珍异草,这些草药十分珍贵,但生长的地方崎岖难行,只有把命系在裤腰带上的采药人才敢去采摘。
厌泽是村庄里唯一的孤儿,根据捡到他的老药农所说,他是在很小的时候被溪水冲到了岸边,因为一头诡异的银发,村民们只以为是山野中的精怪所化,无人敢上前救助,最后是被采药归来的老药农瞧见,才勉强捡回一条性命。
可惜,好人不长命,老药农在厌泽十岁的时候因为不慎失足,落入了悬崖之中,尸骨无存。
从此,厌泽天煞孤星,命硬克亲的流言便传遍了村子,再也没有人敢收留他,村中的同龄人也嫌弃他怪异的头发,根本不与他来往。
厌泽形成了沉默寡言的性格,一直都是深居简出,偶尔外出去山中寻找老药农的尸体,顺便采摘点草药维持生计。
他面无表情地坐在摊位前,也不开口吆喝,银色的睫毛盖住了他灰色的眼眸,嘴角倔强地抿成一条直线。
周围的摊贩都嫌他晦气,纷纷地收拾着摊位远去。
厌泽早就司空见惯,只是将两株纠结在一处的撷珠草分开,默默地重新放在了蓝布上。
直到几近黄昏,他的摊位都无人问津,厌泽挺直的腰背都隐隐发酸,这些草药他花了一整天的时间采摘,为了保持药效,稍作处理后就前来贩卖。
厌泽微不可闻地轻轻叹气。
村民的议论他毫不在意,就是可惜了采摘来的草药。
“嘿,小子,你又在摆摊啊。”
一声不太礼貌的声音在厌泽的头顶响起。
他轻轻抬起头,见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。
这个是叫刘锦,他常年经商,是天泉村中难得见过市面的村民,也是为数不多愿意跟厌泽说上几句话的人。
刘锦平日里笑眯眯的面容有着少见的愁绪。
他看着厌泽采摘的草药,说道:“这些可都是上好的药材,怎么卖?”
“十两银子,”厌泽许久没有说话的嗓音带着一丝暗哑,却也十分悦耳动听,“过了药效,八两。”
话语颠三倒四,若不是刘锦偶尔来照顾他的生意,恐怕也不了解他的意思。
刘锦解下腰间的钱袋子,想要摸出几两碎银,可他往日里沉甸甸的钱袋子,今日也不知道为何原因,竟然是空荡荡的,只有几个零星的铜板掉在了洗得白发的蓝布上。
厌泽看着那几个可怜的铜板,眼中闪过一丝疑惑。
“哎,小兄弟,我可不是在戏耍你,只是我家里的老母亲,最近得了一种怪病,”刘锦挠了挠脑袋,重重地叹了一口气,“找了许多医生都不管用,我半辈子赚来的钱都搭进去了,还是不见好转。”
“你也不容易,本来想照顾一下你的生意,奈何实在是!”他又重重地叹了口气,喃喃自语道,“算了,算了,我再想想办法吧。”
刘锦正欲转身就走,却听到厌泽罕见地喊住了他。
“等一下。”